“柴怼怼”关联公司涉嫌欺诈,被判退一赔三,消费者发声!胖东来此前发布诉讼结果:柴某某等被判赔偿260万元

每经编辑|杜宇

11月12日,消费者张女士和谭女士向大象新闻透露,她们在11月11日收到起诉“柴怼怼”相关企业的案件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构成欺诈,均判决支持“退一赔三”。

图片来源:大象新闻视频截图

谭女士起诉平阳县小丫茶饮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中,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无法证明其销售的祛湿茶、护肝茶等产品具有所宣称的功效,也无法证明微信聊天中的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被告辩称“基于对上游供应商及地方传统认知的信任”而造成虚假宣传的理由显然不能成立,法院认定小丫公司及其法人肖某(“柴怼怼”妻子)行为构成欺诈。法院判决被告退还货款3096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合计12384元,由被告肖某(“柴怼怼”妻子)与小丫公司分别承担相应支付责任。

谭女士表示,“我相信法院会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消费者张女士共收到两份判决书。在与小丫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同样判决“退一赔三”,被告需退还货款3596元并按照货款的三倍赔偿10788元,合计14384元。

当天上午庭审于11点50分左右结束。谭女士在采访中提到,被告方竟然在法庭上拿出她们在网上作为消费者发声的证据,称她们参与了维权发声,“不是善意的消费者”,称她们购买“是有目的”。

张女士表示,被告方代理人、公司财务人员刘某军在庭审中未认可其“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将择期宣判。

在另一起与温州市柴氏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柴氏酒业)合同纠纷案中,法院经审理认定,张女士支付8000元旨在以优惠价购酒,双方实为买卖合同关系,原告所支付的8000元应视为预付款。经查,该公司违背事实宣称产品为“20多年前购买”并具有“治疗疾病功效”,其行为明显有悖诚信,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构成欺诈。判决支持“退一赔三”,被告需支付货款及赔偿金共计30824元。

11月11日,胖东来发布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公布了柴怼怼案的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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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称,被告柴某某使用温某某实名注册的“柴怼怼”抖音账号,自2025年3月起持续发布针对胖东来、于东来先生的侵权内容,具体行为包括:编造胖东来玉石“成本几百块钱的东西卖几千、几万,利润有几十甚至上百倍”等无事实依据的虚假信息;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于东来先生个人;通过视频合集、直播引流等方式扩大传播面,谋取不正当竞争利益。其行为既误导了公众对诚信经营企业的认知,降低公众对合法经营主体的信任,又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低俗悔辱言论的传播也对网络空间良好的言论风气造成了负面影响。

诉讼结果是:

1.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柴怼怼”账号涉诉视频;

2.柴某某在10日内通过“柴怼怼”账号置顶发布经法院核准的道歉声明;

3.柴某某、温州XX公司、武汉XX公司共同赔偿胖东来200万元、赔偿于东来4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合计260万元);

4.温XX对上述赔偿在52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图片来源:胖东来抖音账号

今年4月,在短视频平台拥有20余万粉丝的“柴怼怼”公开称,胖东来高价销售低成本玉石获取暴利,并造谣胖东来偷税漏税。一时引发舆论关注。

4月25日,胖东来以“商业诋毁、侵犯名誉权”为由,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柴怼怼”。被起诉后,“柴怼怼”很快进行公开道歉。

据央视新闻,5月,许昌中院作出裁定,要求柴怼怼立即删除所有平台上的侵权视频,抖音平台下架了相关视频。

7月2日,网信中国微信公号发文称,因“无事实依据蓄意抹黑某企业的产品质量,恶意诋毁某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并借机吸粉引流带货”。涉及柴怼怼的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7月22日,柴怼怼妻子肖某为法定代表人的平阳县小丫茶饮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祛湿护肝”等功效、销售无标签产品及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被浙江温州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2万元。柴怼怼关联的温州市柴氏酒业有限公司,也因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等行为,被罚款6000元。

温州平阳警方根据消费者报案调查发现,柴怼怼这位以“打假”自居的博主,在成功吸引流量后,与妻子肖某涉嫌通过旗下直播间销售伪劣玉石产品。9月8日,柴怼怼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温州市平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10月17日被正式逮捕。目前,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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